活動辦法
活動問與答一、活動期間:即日起至112年12月13日。二、參加對象:(一)住宅(含住宅公共設施)、國中小學(含立案幼兒園)之用電戶。(二)國中小學用戶選用「校園空調自動需量反應」之月份不適用本活動。三、參加辦法:(一)上網報名至活動官網登錄參加電號或地址。(二)臨櫃或電話報名至台電服務中心、服務所或撥打客服專線1911報名。(三)112年12月13日前(含)報名登錄成功者,自登錄日起在活動期間內各期電費之節電量可獲得獎勵金。四、獎勵方式:(一)參加活動登錄之電號當期用電每節省一度,可獲得0.6元獎勵金,如每期(2個月)獎勵金低於84元者,按84元計算,登錄之電號如屬電業法第52條所稱使用維生器材及必要生活輔具之身障家庭用戶,若每期(2個月)獎勵金低於100元者,按100元計算。節電獎勵金於當期電費中扣除,每期(2個月)獎勵金以用戶當期電費為上限。(二)若出現下列情形,則當期電費無法獲得節電獎勵金:1. 當期或去年同期非屬住宅(含住宅公共設施)、國中小學及立案幼兒園用電者。2. 當期或去年同期用電度數不及底度者。3. 當期或去年同期曾辦理暫停全部用電、終止契約,以及廢止用電者。4. 當期或去年同期用電種別不同者。5. 過去1年內曾辦理分戶者(含分出戶及被分出戶)。(三)曾登錄但已暫停全部用電、終止契約之電號,如日後辦理復電,需重新登錄本活動,方可獲得節電獎勵金。五、節電量計算方式:(一)每期節電量=(去年同期電費平均每日用電度數-本期電費平均每日用電度數) × 本期計費期間實際用電日數*負值不計,計算至整數位,小數點後無條件進位(二)去年同期電費平均每日用電度數=去年同期電費總用電度數 ÷ 去年同期計費期間實際用電日數(三)本期電費平均每日用電度數=本期電費總用電度數 ÷ 本期計費期間實際用電日數(四)平均每日用電度數計算至小數點後第4位。
台電申請網址
https://addsearch.taipower.com.tw/GetCustNo/ndft112.aspx
選擇用地址申請,也可以使用電號申請,但是我不清楚我的電號,直接用地址會比較便利
申請完成後,會寄E-mail通知您登錄成功,之後就只要節約用電能源,這樣就可以獲得獎勵金了!